2017年11月10日 星期五

我的狐狸大哥

我的狐狸大哥

  我的大哥恒杰(戴熹)是一隻狐狸;不折不扣的狐狸。
  英國思想史家以賽柏林(Isaiah Berlin)引用希臘詩人的詩句:「狐狸知道很多事,刺蝟只知一事,最重要的一事。」在柏林筆下,普希金(Aleksandr Pushkin)是十九世紀最大狐狸。狐狸之為大,他是詩人、劇作家、小說家、文學批評及理論家、歷史學家。我大哥作品的觸腳之多,更甚於普希金。這本文集就是證明。
    當然,我大哥沒有寫過戲劇,但他翻譯了很多法國的戲劇,如尤乃斯科(Eugene Ionesco、讓阿諾衣(Jean ANOUILH 等在他主編的《歐洲雜誌》上。他赴法留學時原本打算作畫家,在法國時一度想拍電影,電影沒有没有心想事成,因為没錢;拍電影或許劇本就自己寫了。他喜歡又精於攝影,作品之一就是《巴黎的蠱惑》封面。法國巴黎大學博士論文寫的是民主同盟,是歷史著作。他的評論涉及美學、小說、新詩、繪畫、雕塑、時評……真是不一而足,而且他對書法與書法研究,都有興趣,且下過工夫。比起普希金來,他更是狐狸。他之不能像普希金一樣,主要原因是,他非專業作家。他的專業是教書,「教學」是他的最愛之一。中晚年之後翻譯了十八世紀法國經典小說,如《修女傳》(原作者即大家所熟知的「百科全書」的作者狄德羅,他一定要譯成狄德侯,可見他的固執/堅持),《危險關係》(幾度拍成電影的小說),去世前苦譯盧梭的《隅隅獨行沉思錄》等,還用法文寫了魏崙(Paul Verlaine),種種看來,他比普希金還狐狸,而且是愛教書的狐狸。
  人生固然不能重頭來過,時間不可能倒回頭給第二次機會,但歷史學家可以假設,甚至偷偷的提出「如果」,或用學術術語「反事實歷史」。假設在大環境、小環境不同的境況下,他是否可能成為刺蝟或狐狸中的刺蝟?當然,「反事實歷史」最終淪為無稽,不過,透過反事實歷史的「事實」部分,從而抉發可能而不必然的玄思,有助了解作者的生平。
  我的大哥有很高的文學天份,做為作家,如普希金般從事筆耕,他在散文、小說、評論及詩作上可以有豐富的生產。這裡特別提出兩種文類,都是他的強項,而且,如果持續不斷的書寫下去,他都能夠自成一家。
  大哥是天生小說家,可惜作品不多。收在文集中的是他得香港《亞洲周刊》文學獎首獎,依大嫂明明的序言,時在一九五八年,廿四、五歲。他是台大外文系學生,他的多篇小說都在五八年、五九年發表;發表當年,我年紀不大(大哥大我十歲),我都讀過,而且印象深刻。一九八幾年,殷張蘭熙女士曾送我她編譯的書New Voice: Stories and Poems By Young Chinese Authors裡面收有大哥的小說"The Girl Next Door";英文題目是意譯,時間一久,我已忘記小說原名,後來上網才查到,小說的題目是〈凶手〉。這篇小說的表現方式與手法都有匠心獨到之處,根據他的摯友王文興接受訪問回憶金恒杰的文章,王文興說:

我當時在《文學雜誌》上,讀到金恒杰寫的一篇小說,覺得寫的非常好。寫一個小女孩,性情逐漸開始變化,走向不正常的故事,給人印象深刻。不過他後來並沒有持續小說,是有點令人惋惜。

在訪談中,王文興也解說了〈兇手〉這篇小說:「金恒杰以書信體模擬幼童的語氣,向收信的大哥哥訴說著新鄰居搬來後的變化。鄰居女童性格的變化與暴戾、成人世界的裂痕,隨著書信的進展緩緩浮現。小說在口吻、節奏上的營造十分自然,模仿孩童的語言並未限制小說的表達,反而揭露出孩童視野以外的微小卻無所不在的凶殘與暴力,宛如某種看不見的病毒與氣味,蔓延在日常秩序之中。」(見《文訊》三四八期,〈時間的雕塑――記王文興憶金恒杰〉)
  這篇小說不只使用童言童語的書信體,還是討論變態心理學,此外,我現在猶記得,透過小男孩的嘴把把當年權勢薰天的「立法委員」寫成「理髮委員」,這是他的謔而虐的政治諷刺。另外,一篇發表在《文學雜誌》上的小說是〈繡鳳記〉(查《台灣文學期刊目錄》,在六卷四期,五九年六月二十日),完全張愛玲筆法,或說太張愛玲了;他自己也知道,還對我說了,不過,小說女主角是我們的親戚,我讀了當然有不同感受。收在這本文集中的〈自殺〉,則是披露於《現代文學》上,也是他赴法留學前的最後一篇。
  在法國時,先父曾編過一段時間的《大眾日報》副刊,大哥成為當然作家,寫了不少文章,也有短篇小說,其中的評論部分已收入《巴黎的蠱惑》中。
  在我看來,他最好的小說,就是本文集所收的〈昭和町六帖〉,那是刊在我主編的《當代》第二期上。固然可以把它歸類為散文或極短篇,我一直認為用這個筆法可以寫成長篇,可以成為他的代表作。他没有以小說立名,誠如王文興所說,「令人惋惜」。
  他的評論也很厲害,尤其六○七○年代的台灣,我大哥在知識界中是許多人的偶像。當然,《歐洲雜誌》的出版,在台灣文化沙漠中引進一小片綠洲,而且在存在主義風行的那時,他介紹卡繆,翻譯〈西齊弗斯的神話〉,都是重要貢獻。有人(好像是尉天聰)編輯了《偶像的破壞者》,就是拿我大哥那篇卡繆文章打頭陣。(那本書遍尋不著,依記憶表出。)在台灣那場鄉土文學論戰,我大哥沒有參加任何一邊,也沒寫文章,但一九七六年他為謝里法版畫所寫的文章,一定引發鄉土派的注意,尤其下面開頭兩段:

 離開我住過十幾年的臺灣已有九年多了。如有人問我,今天臺灣的中國人有何面貌心態,叫我抓住幾個代表性的線條,把他們準確地勾畫出來,我已經不能了。但直至九年前,十幾年來,日日月月在我心中孕育成形的中國人樣子並未淡去。相反的,時間的距離淘汰了浮動的線條,留下的側影更為突出。我不禁時時記念著他們:中壢街頭騎樓下替人補鞋的王山東(他十根手指一般長短,根根有香蕉大小,海參般粗糙)、中壢街上拾煙蒂的郭先生(他每於拾煙頭前,必先怯怯地左右睨視,看看有沒有過去的同事或者學生路過)、臺北南機場那些軍眷竹屋裡頑強活下去的朋友、雙手腐蝕成泡屍缸裡等待解剖的屍首顔色的洗衣婦(她是小學教員的太太)、十六歲當兵,到了四五十歲時可以在黃昏時分看到女鬼穿梭的老兵老劉、由戰鬪英雄退伍到基陽賭窟當保鑣的國忠鄉兄……這些社會的邊際人物,也許正是政治社會學者極感興趣的代號,掌握了他們的規律,可以解釋我們這奇異的時代與奇異的文明。而我呢,每當我想起中國人,浮在我眼前的就是他們,還在水面的,半沉沒的和已經沉沒的。
 在法國九年,我不時有機會閱讀臺灣出版的文學書刊,我發覺,我時常掛念的同胞,幾乎完全被一個社會所忽略了。他們既非文學作品的內容,也不是對象,換一句話說,臺灣的文學作品不寫他們,也不為他們而寫。跟過去一樣,他們一直是高牆最底下的一塊磚,負著高牆全部的重量,慢慢地陷到泥土裡去,看不見了。我們的文學作家大都看不到牆腳,即使看到了,他們的視線也都成一個傾斜的附角。

這兩段很能為鄉土文學喝道。他很喜歡鄉土文學派的頭頭陳映真,他有一個筆名「賀釋真」,就是慶賀陳映真被釋。
  最後談一下他苦心經營的文字;上文即是典範。胡適提倡白話文,要人寫文章「務陳言之必去」,大哥完全符合,但更勝一籌。他的文字完全拋除古典漢文(即文言文),我認為揉和了外國文學之美,對與不對,可能要問大嫂。
  關於我大哥,當然可說的還有很多,因付梓在即,就此打住。也算序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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