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6日 星期四

黃瑞華法官怒槓鄭玉山院長

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黃瑞華法官怒槓鄭玉山院長

2018-04-26 06:00

素負清望的最高法院法官黃瑞華公開投書報端,針砭刻在立法院審議的大法庭制度,筆鋒所及的不僅在制度的良窳,也質疑現任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的政治出身以及領導風格諸問題。重點是,一旦大法庭制度依司法院版本通過,可見的發展是,未來民、刑事大法庭審判權全落入鄭玉山「一人獨裁」的勢力之中。
台灣的司法建構於非常權威化的封閉體系上,司法人員一貫唯唯否否,少見諤諤之士,最多的不過只在制度上建言,絕少臧否不適任的「長官」。黃法官敢公然嗆聲,而且向記者表示「敢寫就是有所本」,其人,值得欽佩;其言,值得思考。立法院的袞袞諸公如果非要通過大法庭制度法不可,勢必不可輕忽黃法官的危言,做出補破網的「配套」修法。
大法庭制度原是師法德國司法制,但在德國已然式微;黃法官不解台灣為何要學步?但既已進入立院,看來箭在弦上,只有立委諸公可以決斷。黃法官批判的固在制度,所謂「因事及人」,制度問題勢必在人事上見真章。黃法官指出在鄭玉山的強勢領導風格下,法案一旦通過,全國矚目案件的「判決命運」,將無人能擋。
大法庭制度之所以提出,當然為落實蔡政府信誓旦旦的司法改革。說得白一點,就是為了解決蔡守訓等爛/藍法官亂引中國封建王朝的什麼「公使錢」、胡用日本司法的「實質影響力」。護馬鬥扁的政治鬥爭下,刑法法定原則遂橫遭踐踏,現在想用大法庭做關鍵性的法律解釋來補漏。問題是,鄭玉山是不是蔡守訓第二?是不是馬英九卸任前(套邱毅的話) 埋下的司法「暗樁」?鄭玉山其實沒有足夠資歷、名望可攀升為庭長,當年司法院長甚至拒絕認命,馬卻非要硬上不可;這不是事先下的「暗樁」是什麼?再說,依黃法官的歷歷舉證,鄭完全是黨國司法的幹員,沒有一絲民主素養可言。這樣的人,姑且先不論將來是否會不辱使命替官司纏身的恩人馬英九解套,就司改而言,如此心態的法官本應在淘汰之列,如之何可以使鄭玉山、蔡守訓們仍繼續坐大?
台大法學院教授林明昕不認同黃法官的危言,表示把大法庭說得好像「太上法庭」,是誇大的誤解。老實說,大法庭尚未上路,會不會成為「太上法庭」,當然可以見仁見智。不過,鑑往知來,從黃瑞華法官指控鄭玉山「不尊重法官、庭長,以行政凌駕審判」的事實來看,他已不折不扣是「太上院長」了;連在高院都成「太上」,當了大法庭庭長不成「太上」才怪。殷海光早在六○年即指出,黨國司法的問題不在法條,在人;殷先生痛陳的黨國魔咒,到今天還在。若沒有鄭玉山、蔡守訓這等充斥法院,黃法官憂患意識會如此深沉?
不解決「人」的問題,司法改革是不可能的!政黨既已輪替,連沒有任期保障的鄭玉山等竟還能挾院長之威而穩坐江山而呼風喚雨。蔡英文果無司改決心也罷,立法院至少在大法庭委員遴選上不被舊體制套牢,替司改跨出一步。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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